2015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招聘实施公告(2)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具备面试资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校方证明)、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要求具有的会计证、计算机、英语等级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应提交而未提交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笔试成绩相同,相同的人员一同进行面试)。
4.面试方法。除北方机电工业学校单独进行面试外,其他19个招聘单位的面试分为两部分进行,满分为100分。一是公共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判断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40分);二是专业知识测试(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和应用情况。实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评委成绩之和/评委人数,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在面试点张贴,并在网上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进行加权。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作为参加体检人选),如无递补人选,取消本岗位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招聘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呈报有关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如因个人的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亦实行递补,递补办法同时所述。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地矿局面试点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由招聘用人单位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用人单位发布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希望使用报名的通信方式保持不变)。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22220(省地矿局人教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地矿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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