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招聘公告(2)
(二)业务考试
1.业务考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及运用知识的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业务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其中,辅导培训岗位(002)考试内容全部为业务考试,满分100分;网络管理岗位(001)、展演环境艺术设计岗位(003)、影像采录岗位(004)三个岗位的业务考试内容分理论知识部分和上机操作部分。满分100分(理论知识部分40分,上机操作部分60分)。
2.业务考试时间:考生的业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业务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省群艺馆网站(www.hebqyg.cn)发布,并在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业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业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群众艺术馆张贴和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www.hebqyg.c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业务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业务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业务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组织在省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群众艺术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省群众艺术馆网站(www.hebqyg.cn)、省群艺馆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33918(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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