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招聘公告(2)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初始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招聘。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及分制于笔试前通知。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水平。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具体通知。
3.笔试成绩由医院于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试人选资格。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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