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招聘公告(2)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2、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以闭卷限时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限为150分钟。
4、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笔试合格者依照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3、面试采用应聘人员自我介绍与评委提问方式进行。自我介绍采用PPT方式进行,介绍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内容应包括个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工作设想等。
4、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某岗位无应聘人员达到60分,则该岗位空缺。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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