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小学招聘专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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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小学招聘专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为扶持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稳定教师队伍,兑现《2014年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广东韶关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中“试用期满,考核优秀者列入韶关市事业编制”的条件,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是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按省一级学校标准建设的全寄宿制民办公助学校,是韶关市政府2013年“十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韶关市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占地约300亩,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80个教学班。学校以“立德树人,奉献社会”为办学宗旨,以“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教师的专业发展铺路,为教育的多元发展添彩”为办学理念,以“一流的条件,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文化”为办学目标,以“国学底蕴,六项素养,多元发展”为办学特色,培养“身心两健,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学子,办学生快乐、教师幸福、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优质教育。
二、专项事业编制数
高中1名、初中17名、小学6名,共24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广东韶关实验小学现任在职非专项事业编制专任教师。
(二)资格条件
参加2014年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广东韶关实验小学公开招聘考核合格并聘用的专任教师;思想政治觉悟高、遵守职业道德,在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广东韶关实验小学工作期间,无旷工现象、无重大教学安全事故、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标准;年龄在45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4月21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我局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5月6-8日。报名地点: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⑵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
⑴初审。学校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⑵准考证领取。2015年5月8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韶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说课、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分数采取百分制,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说课
时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
按照所教学科随机抽签进行说课,时间20分钟。占分数的30%。
(二)考核
按照《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占分数的60%。
(三)民主测评
学校教师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占分数的10%。
考核评分须达到优秀等次(80分以上)、民主测评通过率达三分之二以上、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根据招聘专项事业编制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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