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3名)(2)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附件三)为准。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公示。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照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发布的通知规定时间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2270
监督电话:0578-6823232,0578-6834867
附件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