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绍兴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院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41人公告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
应聘者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聘用人员按市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待遇。
四、工作单位落实
需要选择单位的聘用对象,按报考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一)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卫生局网站(http://www.szwsw.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七、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5-83332806(嵊州市卫计局人事监察科)。
(二)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计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3:填表说明
注:应聘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卫计局人事监察科(越秀一路21号)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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