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盐城市事业单位国际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实施办法
(一)考试由市人社局和市外办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语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所报岗位语种的口语水平。
(三)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最后总成绩,总成绩设60分合格线。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由市外办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0817(盐城市外办纪检监察室)
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6660825(盐城市外办秘书处)
0515-88198304(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
1.盐城市国际交流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盐城市国际交流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