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招聘教师1人公告(第二批)(2)
7.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70分)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向顺德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如与《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二)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教师招聘考核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57-29996823、0757-29996822
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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