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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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职能。学校现有广州市越秀区、花都区两个校区,总面积近300亩,现有教职员工379人。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校(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拔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均为十级岗),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党员;
4、“985”“211”高校和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4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5月4日;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以及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7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附件3)的电子版(须附照片)发送至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dxrsc2015@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如“张三+j01”。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院)人事处进行咨询。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4)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提前发布。
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经办部门: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
邮政编码:510050
联系电话:020-83122214、83122713
电子邮箱:gddxrsc2015@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校(院)人事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职位要求和收到的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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