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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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103人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其中面向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招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淮阴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区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有户籍限制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2015年5月17日16:00)前为淮安市户籍或为淮安市生源。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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