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2)
合同用工期间,由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182269、85182895。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83105。
附件:《2015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