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重要提示: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职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及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现场目测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2: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www.lyrs.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www.rsks.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指定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2:00)内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院内(兰山区通达路北段12号)进行现场目测,领取并填写《现场目测登记表》,同时提交与报名同底版的1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目测合格后再对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本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审核其报名信息。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现场目测主要测查: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现场目测结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如目测不合格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在5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20元(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面试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规定时间内,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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