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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昆明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A+ A- 2015-04-30 14:56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孙晶晶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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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20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嵩明县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在面试前不能提供,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每一位报名考生都需提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招聘单位)。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报名。

  5.联系人:王正宏 联系电话:0871—67911185

  (二)报名要求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嵩明县2015年所招聘事业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嵩明县防震减灾局共同负责。报考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国情、省情、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地点:嵩明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嵩明县城黄龙街北段政务中心办公区)。

  领取准考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联系方式:0871—67911185。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二)面试

  1.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以上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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