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红河石屏县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或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0日—1997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石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岗位请登陆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的网址为:www.hhzrc.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考生可在2015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注册并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首先要进行用户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学历、学位、报到证或登记证、学历类型、毕业年份、专业类别”等10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自动审核。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的“照片、其它”条件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报名资格初审时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如:岗位中专业要求“统计类”的,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是专业指导目录中“统计类”的专业,否则不予审核通过)。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栏内要求的相关证书,考生一定要规范填写。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在“其他”栏中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如考生已取得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应在报名表所获证书栏中填写“持有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否则,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报名过程中若考生专业未在《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中,由考生手动输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然后提交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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