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00人公告(4)
八、公示
招聘结果分别在市、县(区)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职位表可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上查询。
联系电话:
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监督电话:
保山市监察局0875-2122119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