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嵩明县教育系统招聘51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与《嵩明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中专业要求相同(详见附件4)。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占80%)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占20%)。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2日
上午8∶00—下午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嵩明县教育局人事科(嵩阳二小综合楼二楼)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二)面试
1.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部分专业若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可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课题临时抽签决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等网络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等网络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