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高层次人才招聘2人公告(2)
4.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网站上予以公示(http://202.195.176.69/s/107/
t/275/main.jspy),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提出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院监审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0689539;0518-8581223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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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