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武昌区属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18人公告(3)
四、有关问题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到手续者;
(2)应届毕业生未在2015年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的;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 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2.拟聘人员上岗后,如发现存在应取消其聘用资格的情形时,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解除。
3. 武昌区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仅承担本次招聘的具体组织工作,并非实际用人单位,拟聘人员按照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本公告解释权在武昌区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咨询电话:88731545。
武昌区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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