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2)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进行递补。湖北省地震局负责带领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进行递补。
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聘用人选,则该岗位空缺。
七、聘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上海防震减灾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义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义,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中国地震局审批同意后,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联系人及报名咨询电话
何玉琼 027- 65390307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