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公告(2)
2.复试:
具体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辅导员,采取案例分析、回答问题、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
(3)实训员,采取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复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综合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六、登记聘用及待遇
(一)登记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人员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对本次专项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待遇
1. 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托管、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评审等相关手续;
2. 薪资待遇按《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见习期满,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3. 硕士研究生在我单位工作满3年,成绩突出者,经考核合格,可享受单位人事代理;
4.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出国、培训机会;
5. 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科研课题申报资格,审批通过给予科研基金,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
6. 提供2人间单身宿舍;凡在学生宿舍值班的辅导员,学校免费提供单身值班室(含基本家俱、空调、热水器、电脑等);
7. 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特殊人才可面谈。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27-81805061。
请各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核成功后及时拨打报考咨询电话确认报考事宜,留下本人联系电话,以便招考单位与本人联系,凡未在规定时间电话确认参考的,取消笔试资格,报考咨询电话:027-81805061。
4.其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7-82618011。
5.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0号(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南校区)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4月1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