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五)笔试与面试
招聘教师岗位需参加笔试、试教;招聘审计、财务、图书管理、辅导员岗位需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
时间:2015年5月30日 9:00——11:00
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乘449路即到);
内容:
(1)教师、审计、财务、图书管理岗位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写作(占70%)。试题采用100分制。
(2)辅导员岗位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四中全会有关内容、写作(占50%)、高等学校辅导员知识(占50%)。试题采用100分制。
2.试教与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5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入围人员。
试教时间:2015年6月13日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招聘教师试教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学技能,试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招聘审计、财务、图书管理、辅导员岗位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为7分钟。
笔试、试教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
教师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50%、试教50%比例合成总分成绩;审计、财务、图书管理、辅导员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合成成绩。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辅导员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教师按试教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成绩相同高学历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规定上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专任教师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在未取得资格证前暂不入编。两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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