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丹寨县城镇规划管理执法大队招聘30人公告(2)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报考比例超过1:3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的,该岗位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可进入参加面试。
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试。
面试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比例计算
1、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是否从报考该职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复检的,由体检医院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被招聘领导小组列为政审对象。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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