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春季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对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我单位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13-85158652。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13-85158651。
附件:1、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报名表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