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江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7日—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三楼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建新东路22号)。
联系人:区卫计委 王 琴 67721924(岗位条件咨询)
区人力社保局: 魏寿荣 67877016(报名地址咨询)
(报名期间咨询请致电67877016)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者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须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方案公布的招聘岗位和专业报名(一名报名者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50元/科/人),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委托报名者需提供具有委托人签名和手印的《委托报名书》以及报名需要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被委托人带至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和专业,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卫计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5. 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5年5月28日—2015年5月2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70%、《综合基础知识》占30%,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职员专业科目只考《管理基础知识》;
附件1中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分为笔试和医院考核两个部分,专业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医院考核采取实作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的业务知识,分值100分。专业笔试成绩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65%,医院考核成绩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35%。医院考核时间以报名时通知时间为准。
附件2中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均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凡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有1项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公开招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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