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聘15人(非教学岗位)公告(2)
(二)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面貌证明(党员证明信)材料、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我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院网站“招贤纳才”的“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院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由我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应届毕业生根据具体情况,如需实习则安排在所在部门实习2-4周,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