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四)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环节结束后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经信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七、报考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参加应聘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