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公开社会招聘377人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师市发〔2006〕26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7名。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5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中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后取得的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近3年来已被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5、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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