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简章(2)
招聘单位为县以上(含县)幼儿园的,招聘人员必须到农村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定岗服务3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方可返回定编幼儿园。招聘单位为县以下(不含县)幼儿园的,定编幼儿园即为特设岗位定岗幼儿园。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宽*高比为384*512,文件大小30kb以下),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5年6月2日-9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 (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 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 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日10︰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10︰00-12︰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详见考试说明)。
4.试卷命制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4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于2015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到地、州、市教育局查询。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内容:详见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发布的面试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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