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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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全覆盖,做好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经市编委会批准设立了汤旺河、五营管理部,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汤旺河管理部、五营管理部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每个管理部各招聘3人。招聘男女比例适中。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向上,文明礼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工作;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劣迹行为、无不良嗜好。
(二)学历: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所学专业为管理、财会、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其他条件:招聘人员原则上以当地户籍(当地职工子女)为主。
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编制外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2300元,缴纳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需单位缴纳的三险一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缴纳,需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从工资中扣除。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二)资格审查;(三)笔试;(四)面试;
(五)体检;(六)政审;(七)试用;(八)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26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上班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科;
联系人:马宁,联系电话:0458—3971140。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户口原件或父母户口原件,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2寸免冠照片1张;填报《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职业能力测试(40分)和文章写作(20分)。
面试采取由考生自我评价(包括性格、特长爱好、优点、缺点等方面),面试评定组成员以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仪表气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
八、体检、政审和试用
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体验和政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九、聘用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工作表现好并工作需要可续聘。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我中心招聘的安排。对违纪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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