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曲靖市师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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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曲靖市师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6名)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未就业毕业生,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不进行面试,以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及拟录 (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6月3日)止。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招聘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 报考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在省外院校就读的《就业报到证》(以下同)、学历认证材料、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就业保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 (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 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望参加考试考生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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