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宝鸡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9、聘用。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向拟聘用人员核发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区人社局报到,并与县区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由县区人社局分配到基层用人单位。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卫生岗位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护士资格证。见习试用期满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s.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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