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册亨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7)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确认加分分值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公示为期三天。考生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在册亨县人民政府,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二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进入考察的人员附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或或填报册亨县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审查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进入考察的人员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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