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公告(2)
3.确认材料:(1)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省委党校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4)副高职以上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专业测试
1.硕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以专业科目为主,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硕士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分数高低排名。
2.博士及副高职以上人员: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专题授课方式进行(时间4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教学技能、教风教态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答辩:采取专业学术答辩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科研水平和思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博士和副高职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试讲分占60%,答辩分占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分数高低排名。
3.应聘人员试讲和答辩结束后,组织专家当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如排名第一的人员试讲得分较低(分数在70分以下),并经专家评委合议,一致认为其不能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则不考虑分数排名,直接取消该录用岗位。
(五)公示成绩
专业测试结束后,将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及名次。
(六)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对其本人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对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人选。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招聘人选
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经校委会研究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引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和省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学校正式职工相关待遇外,给予安家费7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要求有省部级科研项目批准立项方可兑现),正常享受博士津贴每月300元,同时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引进博士进校服务期为10年,期间如违约,按与学校签订的引进博士《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13936400662
联系人:赵勇
联系地址: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南岗区延兴路49号)
单位邮编:150080
监督电话:0451—86351701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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