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一、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规定,限招彝族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石林籍。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十二、 监督电话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0871—67796256
石林县纪检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
石林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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