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崇左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人简章(免笔试部分)(3)
(八)人员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再由市人社局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招考和参加公务员考试。
五、其他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专技股)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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