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钦州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9人)(2)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才能开考,如报考人数在1:1比例及以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还考试费用。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笔试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待定。
4、领取准考证时间:文化考试前5天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2015年7月20日前报考人员可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浦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县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含加分)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例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确定的面试名单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在面试前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由县人社局核准,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办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5:5的比例计算。即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实行资格验证制度
考试实行资格验证制度。凡进入考场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考核、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和体检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待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对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单位及体检医疗机构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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