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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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共卫生职能的专业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指导与示范服务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妇幼保健医师 8名
2、妇幼信息管理(含统计) 2名
3、中医医师 1名
4、口腔医师 1名
5、检验(含实验室)岗位 2名
6、药剂岗位 1名
7、影像(B超) 1名
8、医学影像(放射) 1名
9、其他专业人员 1名
10、卫生业务管理 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妇幼保健医生岗位(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
妇女保健岗位:妇女保健、妇产科、预防医学与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儿童保健岗位:儿少卫生、儿童保健和儿科学,预防医学与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听力、视力临床和儿童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妇幼信息管理(含统计)岗位:
岗位1:预防医学或信息统计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卫生统计,熟悉调查研究设计、数据挖掘、管理和分析。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2:计算机或卫生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操作技术,熟悉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和运维。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中医医师岗位:
中医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口腔医师岗位:
口腔临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检验岗位:
临床检验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检验师及相关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或取得主管检验师职称优先。
(六)药剂岗位:临床药学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药师及相关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或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优先。
(七).影像(B超)岗位:临床及医学.影像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B超相关资格证书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及有CDFI上岗证者优先。
(八)医学影像(放射)岗位:医学影像或放射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和放射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九)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会计、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优先。
(十)卫生业务管理岗位:
岗位1:具有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日语一级证书,能胜任外事接待,具备日语及英语口头交流和文书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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