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遴选1名区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遴选1名区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与职位报名条件相对应的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法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群众和信访工作等。
2.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公文写作、调研综合能力。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专业:不限。
7.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包括教师)工作经历。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8:30—11:30,15:0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区政府党政楼旁)。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委群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降低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最低不得低于1:2。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1.笔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占考试总成绩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占考试总成绩50%,按笔试成绩排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总得分前两名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体检
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若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七)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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