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农业、林业、水利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2)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六)公示、聘用与待遇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1.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wuchrss.gov.cn)
2.金华市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2368078。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五、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368078(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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