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100名幼儿园教师公告(2)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幼儿专业教师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5日在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8:30-18:00)。笔试地点:威宁县城(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威宁教育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工作中的常规知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要求和安排、面试成绩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威宁教育网”进行公布。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威宁教育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招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5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计生特岗人员;
10、截止2015年8月2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威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威宁教育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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