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聘编制外人员5人公告(2)
六、聘用
经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七、工资待遇
按用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进行核定。
附件: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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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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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电子邮件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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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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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技术职称及取得时间 | ||||||
学习及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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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姓 名 |
与本人 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有 何 特 长 及 突 出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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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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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格 审查 意见 |
(单位盖章)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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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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