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韶关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校长公告(3)
(四)考核和体检
从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
韶关市教育局对进入考核阶段人员的基本信息、人事档案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阶段人员需通过与学校举办者进行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待遇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韶关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由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现职的,由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在职人员从接到聘用通知起二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聘用校长职务的人员列入广东北江中学专任教师编制,由市教育局指派到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支教挂职。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根据办学综合质量情况每年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校长岗位津贴,同时配备办公、生活等基本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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