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韶关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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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韶关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校长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为扶持发展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长一名。并按照广东北江中学和广东北江实验学校一体化管理模式,使用广东北江中学专任教师编制一名,专职负责北江实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区惠民北路,是依托广东北江中学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2011年7月,韶关市惠霖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广东北江实验学校80%的股权,20%的股权由广东北江中学所有。学校占地面积130多亩,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现有规模为55个教学班,是一所环境优雅、管理规范、队伍强大、质量优秀、声誉良好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
一、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履行校长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符合《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学10年以上教龄;有完全中学或初级中学3年以上正校级或5年以上副校级岗位任职经历(有大型民办学校或重点中学任职经历者优先)。
(三)年龄:男性为40周岁至55周岁,女性为40周岁至50周岁,时间计算到2015年8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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