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四川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72人考试公告(3)
2.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而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5年7月1日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
(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
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存单等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缴纳、《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方式和面试其他具体事项于2015年7月中旬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窗体顶端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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