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盐源县卫生局公开考核聘用18名医务人员公告(2)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
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
由“盐源县2015年考核聘用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报名需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参考期间考生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③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二)考核招聘的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方式进行。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具体方式为:现场答辩(面试)和资料审查。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应用等综合能力。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面试)占80%,资料审查占20%。
2.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考生的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总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同时公布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额确定意向协议人员,若同一岗位选聘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列,按现场答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人员名次,若现场答辩(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选岗时由考生按总成绩排名自由选择聘用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协议约定在盐源县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体检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20日前到盐源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时间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八、递补
同一岗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可按该岗位参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的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年限协议书》,按照《凉山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协议人员给予解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凡经聘用务必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予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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