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81名简章(4)
(二)非技能学科教师岗位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非技能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不同,采用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对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将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察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每个面试、综合考察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综合考场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3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按确定人数不少于计划数的原则,设定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选岗。在综合考察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综合考察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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