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恩施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15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精神,按照招录职位与考生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现就恩施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和森林公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3日(周三)至6月4日(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 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原州劳动就业局)二楼、三楼大厅(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须提供的复审材料。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在公告附件2下载,填写的信息须与笔试报名提供的信息一致)、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含试用期)、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报考限定招录户籍或生源地在恩施州内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出具的户籍或生源地证明。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正式录用审批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证书。
(三)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复审。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须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州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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