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省梓潼县公开考试招聘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6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4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4)、《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6月23日在梓潼政务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7月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3.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入闱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入闱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入闱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因招聘岗位报考者较少、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4.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5年7月1日在梓潼县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三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涉及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一式三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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