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招聘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核人选,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与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考核,政审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政审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政审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拟聘人员经高新区党工委会研究后,在宜昌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人事关系由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基本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17-6623868
联系人:肖金海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17--6623682。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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